全国服务热线: 15021594806
企业新闻

上海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备案

发布时间:2023-12-16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海关 进出口权 外贸 电商 跨境电商 备案 经营权
上海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备案

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,企业注册成功获取进出口权

  2022年12月3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,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
贸易法的决定,删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
规定。根据决定,自2022年12月30日起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
记。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、配额、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
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,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。

  这就意味着,从此企业从事进出口跨境贸易,不再需要到所在地商务部门办理《对外贸
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。

  但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,企业仍需办理海关备案

  1 登录注册网址

  登录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

  点击“标准版应用”— “企业资质”—“海关企业注册备案”,进入账号登入界面。

  或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

  2 注册用户账号

  点击“立即注册”

  选择“企业用户注册”

  选择“无卡用户”,录入相关信息后完成用户账号注册

  友情提示: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会对新注册的企业进行身份审核,若出现审核不通过
的情况,可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信息尚未上传,请联系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耐心
等候两天再试。

  3 填制资质申报信息

  通过登陆用户账号进入企业资质申请界面,在“海关企业通用资质”栏目下点击“企业
注册登记”栏目,按要求录入“企业基本信息”。

  4 提交备案申请

  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,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,打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(加盖公章),
上传为附件。

  点击“申报”,系统将向海关发送该资质申请数据。

  “多证合一”同样可以完成备案

  目前,海关报关单位备案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、报关企业备案)全面纳入“多证
合一”改革。

  多证合一办理方式

  这是海关总署自2019年2月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纳入“多证合一”改革后,对该
项改革措施进行的一次全新升级,该政策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,
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。

  一网通办,简化企业准入手续

  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,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,应按照要求
勾选报关单位备案,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“多证合一”流程完成登
记,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,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。

  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修订,对通过“多证合一”渠道提交的备案申请,企
业同样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,海关也不再验核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。
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
 
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
  • 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
  • 电话:02162530000
  • 手机:15021594806
  • 联系人:卢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