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肉类备案这么做!!!
(一)《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》(见文末附表);
(二)《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》;
(三)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包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、产品追溯管理制度、不
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;
(四)企业组织机构设置、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、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;
(五)拟经营的肉类种类、存放地点;
(六)企业2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、加工和销售的,应当提供相关说明(肉类品种、数
量)。
申请材料??
(一)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及知识答卷;
(二)向主管海关提交申请表及随附材料;
(三)主管海关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,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;
(四)企业管理处进行审核,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;
(五)海关总署公布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。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海关总
署公布的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。
查询方式:海关总署网站—信息服务
审查标准??
(一)提供的材料真实、齐全、有效;
(二)进口肉类收货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(货物)的进
口、生产、经销或代理等内容;
(三)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,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,以及食品安全
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;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(包括食品
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、不合格食品召回、处理等制度);
(四)拟经营的肉类种类、存放地点等符合总署相关规定要求;
(五)进口肉类收货人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、加工利用渠道;提供境外
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;
(六)进口肉类收货人积极配合海关部门执行公务,诚信经营,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
。
(七)两年以上(含两年)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,应重新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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